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4〕16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6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我校于4月2日在学校官网发出《关于开展2026年贵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学校初审,现将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652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13日15时起至5月20日15时止。如对初审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初审名单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按照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要求上报初审名单及资料,最终通过审核名单以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公布名单为准。
咨询电话:83227044;联系人:徐立。
监督电话:83227014。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期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通过名单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一审(校):徐立;二审(校):张丽;三审(校):黄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