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丰富馆藏档案,夯实学校校史编研、编撰工作奠定基础,更好发挥存史资政功能。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本着“记录历史、充实档案,弘扬文明、推贤敬善,自觉自愿、服务发展”的原则,开展实物、声像档案(资料)征集活动,为后人留下更多真实鲜活的师大人文历史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曾在贵州师范大学(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贵阳师范学院时期及原贵州省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冶金工业学校)工作、学习过的在政治、军事、科技、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宗教等各界具有影响的领导、专家、学者、英雄模范、体坛名将、文学艺术及其他具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的校友。
2.个人保存有反映贵州师范大学(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贵阳师范学院时期及原贵州省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冶金工业学校)相关资料(详见“征集范围”)的社会人士。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1.个人基本情况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别名)、性别、民族、籍贯(祖籍)、生卒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职称职务、学术性职务和社会兼职等。
2.主要学习、工作经历(用现代汉语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述而不论;要求实事求是、有据可查、客观公正,记述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和结果清楚)。
3.征集范围
(1)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硕士生、博士生)、主持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情况、获得专利授权情况、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目录、出版科技著作和教材目录、承担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情况;
(2)论文、著作、研究成果、诗词、书画、艺术作品、演讲稿、日记、信函、音像(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光盘)等;
(3)获得的奖状、奖品、证章、证书、聘书、任命书、委任状等;
(4)曾受到国家、省市领导人接见的集体、个人合影照片、工作照片等。
(5)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具有特殊历史纪念意义的学校风景、活动照片等。
(6)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有关教学、科研、管理、文艺、体育、学术、宣传等方面的实物。
(7)珍贵、独有的体现学校重大历史纪念活动的物证资料、专题报道的报刊、书籍、音像、光盘、磁带等。
(8)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笔记、手稿、自传、回忆录等。
以上实物、照片等资料,请详细写明捐赠物背景信息(时间、地点、事件、人名、内容梗概)等,确保内容、真实。
(9)本人免冠照片和反映个人风貌的工作照各一张。
三、征集方法
1.文字、音像、电子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93807260@qq.com。
2.实物请邮寄至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邮资到付),亦可上门征集。
四、征集资料的保管及利用
征集资料将在贵州师范大学永久保存,其中文字材料将分类汇编成册,为校志、校史的编纂提供第一手资料,以备后人查考利用;实物档案统一造册登记,并发放捐赠证书作永久纪念。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保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永久保存征集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此外,所征集材料利用必须经法定权利人同意后,按学校档案查阅利用相关程序开展提供利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3227200
联系人:杨老师(声像档案)
陈老师(实物档案)
冉老师(个人档案)
电子邮箱:393807260@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
邮政编码:550025
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5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一审(校):杨彦勋;二审(校):芦晓;三审(校):罗智